办事指南

来源:BOB综合app下载  

《山东省禁毒条例》(2017年12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)...

  《山东省禁毒条例》(2017年12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)第二十五条:“企业或者个人将生产经营场所、反应釜等设施设备出租或者转让给他人,用于化工、医药产品生产、储存的,应当如实记载承租或者受让企业名称、营业执照注册号,承租人或者受让人个人信息,出租期限、转让时间,出租或者转让生产经营场所、设施设备的主要用途等情况,并自出租或者转让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相关信息。”第五十八条:“违反本条例,企业或者个人将生产经营场所、反应釜等设施设备出租或者转让给他人用于化工、医药产品生产、储存,未按照规定报告相关信息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;情节严重的,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
  温馨提示:该评议只对办事指南内容是否规范、准确、清晰、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。如需对已办件进行评议。请前往我的评价评价。